居間承攬佣金給與辦法 F.Y.C=個人「初年度」之:行銷佣金+組織輔導佣金+組織代數佣金 人身保險業務佣金 F.Y.B=保險公司「初年度」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 A.Y.B=保險公司「續年度」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 財產保險業務佣金 F.Y.B=保險公司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× 50%。 個人直展佣金=保險公司原始代理費 ×80%× 50%。 備 註:個人直展佣金,僅發放給契約經手人個人,不列入本制度計算。 壹、行銷、輔導、組織代數佣金制度: 以F.Y.B 及A.Y.B為母數,帶入下表計算。 貳、「組織代數佣金」係指上表: 區經理對區經理、經理對經理,同階至第三代之代數佣金,以各代全區業績計算。 参、年終獎金 A.不論職階其個人F.Y.C達10萬以上者,加發由所有保險 公司依其個人業績(不論產、壽及任何險種)核算,該年度末有核發「年終獎金」來佣時,發給其個人依來佣之年終獎金總額 × 80%。 B.不論職階其個人F.Y.C達30萬以上者,加發由所有保險公司依其個人業績(不論產、壽及任何險種)核算,該年度末有核發「年終獎金」來佣時,發給其個人依來佣之年終獎金總額 × 90%。 肆、區經理繼續率獎金 區經理階其同時達成下列A、B二條件者,區經理個人即取得領取繼續率獎金之資格: A.其不含代數區之個人直轄區F.Y.B達100萬以上。 B.達成者,其第13及第25工作月之繼續率需達82%及80%以上。 繼續率獎金之發放: 個人直轄區為該區繼續率獎金之50%。 個人所屬代數區,為該區繼續率獎金之10%,最高計算至第三代。 伍、晉升 A.業 專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10萬以上,晉升主任。 B.主 任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30萬以上,晉升副理。 C.副 理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50萬以上且直屬育成一名主任及一名副理者,晉升經理。 D.經 理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70萬以上且直屬育成二名經理及一名副理者,晉升區經理。 陸、職階維持: 每半年核計一次,各職階人員均需合乎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」出席教育訓練課程之規定,且同時達成下列標準者,即可維持其職階資格。 A.業 專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1萬以上,即可維持業專資格。 B.主 任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5萬以上,即可維持主任資格。 C.副 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8萬以上,即可維持副理資格。 D.經 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12萬以上,即可維持經理資格。 E.區經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20萬以上,即可維持區經理資格。 柒、跨處推薦、輔導組織利益: 由推薦者及跨處之輔導者,依本行銷制度表各領取50%。
F.Y.C=個人「初年度」之:行銷佣金+組織輔導佣金+組織代數佣金 人身保險業務佣金 F.Y.B=保險公司「初年度」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 A.Y.B=保險公司「續年度」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 財產保險業務佣金 F.Y.B=保險公司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× 50%。 個人直展佣金=保險公司原始代理費 ×80%× 50%。 備 註:個人直展佣金,僅發放給契約經手人個人,不列入本制度計算。
以F.Y.B 及A.Y.B為母數,帶入下表計算。
區經理對區經理、經理對經理,同階至第三代之代數佣金,以各代全區業績計算。
A.不論職階其個人F.Y.C達10萬以上者,加發由所有保險 公司依其個人業績(不論產、壽及任何險種)核算,該年度末有核發「年終獎金」來佣時,發給其個人依來佣之年終獎金總額 × 80%。 B.不論職階其個人F.Y.C達30萬以上者,加發由所有保險公司依其個人業績(不論產、壽及任何險種)核算,該年度末有核發「年終獎金」來佣時,發給其個人依來佣之年終獎金總額 × 90%。
區經理階其同時達成下列A、B二條件者,區經理個人即取得領取繼續率獎金之資格: A.其不含代數區之個人直轄區F.Y.B達100萬以上。 B.達成者,其第13及第25工作月之繼續率需達82%及80%以上。 繼續率獎金之發放: 個人直轄區為該區繼續率獎金之50%。 個人所屬代數區,為該區繼續率獎金之10%,最高計算至第三代。
A.其不含代數區之個人直轄區F.Y.B達100萬以上。 B.達成者,其第13及第25工作月之繼續率需達82%及80%以上。
A.業 專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10萬以上,晉升主任。 B.主 任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30萬以上,晉升副理。 C.副 理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50萬以上且直屬育成一名主任及一名副理者,晉升經理。 D.經 理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70萬以上且直屬育成二名經理及一名副理者,晉升區經理。
每半年核計一次,各職階人員均需合乎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」出席教育訓練課程之規定,且同時達成下列標準者,即可維持其職階資格。 A.業 專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1萬以上,即可維持業專資格。 B.主 任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5萬以上,即可維持主任資格。 C.副 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8萬以上,即可維持副理資格。 D.經 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12萬以上,即可維持經理資格。 E.區經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20萬以上,即可維持區經理資格。
由推薦者及跨處之輔導者,依本行銷制度表各領取5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