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間承攬佣金給與辦法
F.Y.C=個人「初年度」之:行銷佣金+組織輔導佣金+組織代數佣金
人身保險業務佣金
  • F.Y.B=保險公司「初年度」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
  • A.Y.B=保險公司「續年度」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
財產保險業務佣金
  • F.Y.B=保險公司原始代理費 ×80%(內扣稅金、人事、行政、營運管銷)× 50%。
  • 個人直展佣金=保險公司原始代理費 ×80%× 50%。
  • 備 註:個人直展佣金,僅發放給契約經手人個人,不列入本制度計算。
壹、行銷、輔導、組織代數佣金制度:
以F.Y.B 及A.Y.B為母數,帶入下表計算。

貳、「組織代數佣金」係指上表:
區經理對區經理、經理對經理,同階至第三代之代數佣金,以各代全區業績計算。
参、年終獎金
A.不論職階其個人F.Y.C達10萬以上者,加發由所有保險 公司依其個人業績(不論產、壽及任何險種)核算,該年度末有核發「年終獎金」來佣時,發給其個人依來佣之年終獎金總額 × 80%。
B.不論職階其個人F.Y.C達30萬以上者,加發由所有保險公司依其個人業績(不論產、壽及任何險種)核算,該年度末有核發「年終獎金」來佣時,發給其個人依來佣之年終獎金總額 × 90%。
肆、區經理繼續率獎金
區經理階其同時達成下列A、B二條件者,區經理個人即取得領取繼續率獎金之資格:
A.其不含代數區之個人直轄區F.Y.B達100萬以上。
B.達成者,其第13及第25工作月之繼續率需達82%及80%以上。
繼續率獎金之發放:
  • 個人直轄區為該區繼續率獎金之50%。
  • 個人所屬代數區,為該區繼續率獎金之10%,最高計算至第三代。
伍、晉升
A.業 專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10萬以上,晉升主任。
B.主 任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30萬以上,晉升副理。
C.副 理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50萬以上且直屬育成一名主任及一名副理者,晉升經理。
D.經 理: 晉升前12個月,含組織產能F.Y.B達70萬以上且直屬育成二名經理及一名副理者,晉升區經理。  
陸、職階維持:
每半年核計一次,各職階人員均需合乎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」出席教育訓練課程之規定,且同時達成下列標準者,即可維持其職階資格。
A.業 專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1萬以上,即可維持業專資格。 
B.主 任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5萬以上,即可維持主任資格。 
C.副 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 8萬以上,即可維持副理資格。 
D.經 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12萬以上,即可維持經理資格。 
E.區經理: 個人含組織產能F.Y.B達20萬以上,即可維持區經理資格。 
柒、跨處推薦、輔導組織利益:
由推薦者及跨處之輔導者,依本行銷制度表各領取50%。